專題分享-你孩子的保單,不是你的保單?

2020-08-13 / 保險新聞

富士達保經-教育訓練部 編

【都是我繳交保費,保單不就應該是我的嗎?】
父母為孩子購買保險時,時常出現媽媽或爸爸其中一方擔任「要保人」,而實際上由另一方「繳交保費」的情況。倘若多年後,不幸走到雙方離婚的情況,繳交保費的一方能否以主張多年都是自己繳費,保單應該要屬於自己,要求保險公司變更「要保人」嗎?首先,根據《保險法》第3條規定,「要保人」是與「保險公司」申請訂定保險契約的人,因此「要保人」才是保險契約的當事人,擁有保單的所有權及處理、變更的權利。繳交費用的人非要保人,當然無法進行契約變更!

【繳費的人卻沒有保單權利,這樣公平嗎?】

假設,多年來都是由爸爸負責繳保費,而保單最後卻歸擔任「要保人」的媽媽,這樣合理嗎?根據《保險法》第115條規定,利害關係人能代替要保人繳交保費,因此爸爸確實無法以自己繳交保費為由,請求更換要保人。若爸爸仍希望變更要保人,那麼僅能取得媽媽(要保人)同意,協助辦理要保人變更手續,才取得保單處理權利!

【誰是被保人和要保人,不能傻傻分不清楚!】

規劃保單時,很多人都會忽略掉要保人(訂定保險契約並擁有保單權利者)、被保險人(被保障的目標)的設定。這些關係其實牽涉的層面非常廣,包含保單所有權及處理權,甚至是稅務問題。一定要在購買時想清楚後續可能面臨的狀況,未來才不會發生爭議!

你孩子的保單,不是你的保單?

文章參考:現代保險雜誌379期


回前頁